牛年开工第一天,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一早来到点军区法院门口,带着新春的祝福和对执行干警的谢意将一面写着“执行能手、浩然正气”的锦旗交亲自到执行法官手中!
【案情回顾】
2019年7月29日,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点军区某厂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点军区某厂于2020年3月31日前一次性向刘某某偿还全部欠款192000元。后由于点军区某厂未完全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故刘某某于2020年6月2日向点军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分析研判和实地走访,得知点军区某厂因面临拆迁已停止经营多年,当下确不具备自行履约的能力,且该厂实际经营者已去世,拆迁补偿协议签订人及拆迁补偿款受领人为该厂实际经营者之妻王某。故法院随即裁定追加王某为被执行人,同时第一时间向区委负责征地拆迁指挥的领导了解该厂的拆迁进程及拆迁补偿款受领账户等重要执行线索情况并得到支持。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点军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中心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管理中心协助将点军区某厂拆迁补偿款相应金额汇入本院执行专户,并于2021年1月13日冻结拆迁补偿款受领账户。2021年1月15日,点军区某厂征地拆迁补偿款拨付到账,执行法官立即将相应款项扣划至本院执行专户,并于次日将款项支付给了刘某某。拿到执行款的刘某某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内心充满了无尽的感激!
每一面锦旗都包含着群众诚挚的谢意和点军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智慧和艰辛。新的一年,点军区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以锦旗为鞭策,充分发挥“三牛”精神,将执行道路上的艰难险阻逐一化解,让群众笑容更加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