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法院相关工作安排,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6日起,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序恢复开放,办理立案登记、材料收转、诉讼费收取、开庭应诉和信访事务等诉讼事务。
二、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倡优先选择网上在线办理诉讼事务,当事人可以登录宜昌市法院网上立案系统( http://ycfyssfw.hbfy.gov.cn)或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界面搜索“湖北移动微法院”)办理相关诉讼事项,如因不使用手机或使用非智能手机,可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寄送至法院。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诉讼服务公开电话12368查询咨询诉讼事项。
三、确需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申诉信访等事项的,可通过拨打12368热线或0717—6671804进行预约登记,按照预约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来院办理诉讼事务。
四、为防范疫情风险,所有来院办理诉讼事务、开庭应诉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未超过37.2°C且健康码为绿码的,经登记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来院事宜后,听从法院工作人员引导通过专门通道进出。
五、为防止人员聚集,集中接待信访人员的工作方式继续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六、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参与诉讼活动期间,不听从法院工作人员指挥或不遵守上述通告要求的,由法警责令其退出接待场所。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来院人员应及时离开,不得逗留或聚集。
七、点军区法院桥边法庭相关诉讼服务工作参照本公告执行。
八、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2368热线或0717—6671352进行询问。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