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顽瘴痼疾整治专项行动,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将点军区人民法院整治顽瘴痼疾工作情况及成效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
(一)存在问题
五名干警存在未按规定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事项。
(二)防范及整改措施
1.对自查出来的未如实填报“三个平台”信息和过问员额法官办案情况的干警,根据区纪委监委甄别意见,已分别对其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批评教育。
2.强化教育宣传,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教育学习的必修内容。结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干警把握政策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填报制度,严格执行行“月报告”规定,实现全覆盖,落实每季度向上级法院报告制度。
4.完善工作机制,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年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以及年度绩效考核、干警评先树优和晋职晋级等的重要依据,作为廉政审查的重要内容。
(三)整改效果:
1.将之前未如实上报违反“三个规定”的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三个规定”平台。
2.全院干警按时如实填写“三个规定”平台。
3.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宣讲活动,做出履职承诺。
(四)整改评价
经院党组讨论,决定对该项顽瘴痼疾问题予以销号处理。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方面
(一)存在问题
一名干警有违规挂名公司股东问题
(二)防范及整改措施
1.对前期自查出来的涉及违规挂名公司股东情况的干警,对其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批评教育,要求其迅速退出挂名股东。
2.进一步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引导广大干警统一思想认识,并通过深入谈心谈话发现问题,鼓励干警如实报告相关问题。
3.全面收集法院干警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份信息,上报区教整办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比对排查,加强监管。
4. 梳理汇总涉及在职干警、离任干警、干警配偶及其子女、子女配偶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接待等制度内容,形成长效机制,抓好源头治理。
(三)整改效果
1.经区纪委监委甄别认定,对违规干警予以提醒谈话问责处理。
2.与区纪委监委开展第二轮联合数据排查,再次填写配偶、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自查明细表,经排查全院无新增违规情况。
3.经党组讨论决定,新制定《点军区法院严禁违规经商、参股借贷规定》制度。
(四)整改评价
按照区纪委监委问责建议,党组对干警违规公司股东挂名问题予以处理,现已整改落实。
三、违规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方面
(一)存在问题
经排查,我院未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我院从1990年1月开始排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共9件10人,现该9件案件正在区教整办组织下开展交叉评查,暂无认定为问题案件。
(二)防范及整改措施
1.逐案开展自查。成立案件评查专班对照案件台账,集中查阅案件档案资料,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看证据材料是否真实;看事实认定是否准确;看实体条件是否符合;看办案程序是否规范;看履职是否到位;看决定是否正确;看依据是否充分。对全部评查案件实行“一案一表”,由负责领导签字。
2.配合联合检查。积极配合区教整办组织的联合评查组,深入排查相关案件在法院审理方面的个个环节。对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审查,逐个梳理、甄别、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3.总结建章立制。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前期整治情况,共同商议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发生。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
(一)存在问题
存在拖延立案、立案超审限、审限管理不规范、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
(二)防范及整改措施
1.对前期自查出来的涉及拖延立案、立案超审限、审限管理不规范、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的干警,根据区纪委监委甄别意见,已分别对其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批评教育。
2.调整立案人员配置,成立速裁团队,繁间分流,提高审判效率。
3.严格规范立案。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排查梳理信访投诉,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畅通网上立案渠道,坚持线上线下结合,以优质高效便捷诉讼服务防范有案不立、拖延立案。
4.规范审判执行管理系统节点填写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案件时间真实节点予以即时填报,院庭长切实担负监督管理职责,对临近案件期限,特别是长时间未结案件的审限变更,要线上线下同时审批。
5.加强审限管理。严格落实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强化对延长、扣除审限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审理期限、评估、鉴定、送达、结案等重要信息,保障当事人及时知悉案件办理情况。
(三)整改效果
1.截至6月8日,已立案受理1959件,超过2020年全年案件数的28.71%,平均立案时间7天,未发生拖延立案、立案时限超期问题。
2.规范审判执行案件节点管理,严格控制审限变更审批流程。
3.规范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使用,无拖延支付情况。
(四)整改评价
经院党组讨论,决定将该项顽瘴痼疾问题予以销号。
五、法院工作人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方面
(一)存在问题
我院退休人员中有三人从事法律事务, 二名员额法院辞职后,从事执业律师。通过我院审判系统数据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筛查、与所在律所对接沟通等方式排查,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我院代理案件,无涉及我院审理案件中充当司法掮客等其他涉及执业禁止性违规情况。
(二)防范及整改措施
1.加强政策宣讲学习,对离任工作人员宣讲解读离任公职人员从业规定,讲清讲透离任后再就业的限制性特别是禁止性规定。
2.征集线索,通过官方网站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布受理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举报信箱、电话,配合做好举报线索办理工作。
3.健全完善机制,建立离任谈话机制,原法院工作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前,由分管领导谈话,讲清离任从业等制度要求,签订离任承诺书,建立离任人员名册。与政法单位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离任人员动态管理名录,规范从业行为及时发现处置违规代理等行为。
(三)整改评价
按照市中院要求,院党组对一名退休干部退休后从事律师的问题,予以提醒谈话处理,现已整改落实。
点军区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