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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故意杀人罪一案在点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21-08-06 17:38
来源: 本院
作者: 本院    浏览: 2420

2021年8月6日上午,点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故意杀人罪一案。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庭审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本次庭审未安排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9年12月24日18时许,张某通过电视台新闻频道读主持人唇语得知“畜萍”(某萍)和“畜威”(某威)住在点军紫阳某地,遂从家中拿了一把剁骨头的菜刀来到此处恰逢居住在此处的邹某下班回家,张某发现邹某不是其要找的人,再次回到家中读取主持人唇语认定邹某“奇畜无比”,便再次返回邹某家中,强行入门后持刀从左往右横向朝邹某的脖子部位砍去,导致邹某双手挡刀时被砍伤。张某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未遂。

2020年1月至3月,经宜昌市优抚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2次鉴定,张某作案时罹患“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对该涉嫌故意杀人(未遂)案具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对该涉嫌故意杀人(未遂)案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2021年7月21日,邹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邹某向张某出具谅解书。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进行举证质证,法庭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