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依法管理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将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项(详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书面提出,由本院审查后依法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案款发放规定办理发放手续。附: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为严格依法管理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将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项(详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书面提出,由本院审查后依法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案款发放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附: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