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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违约”缠身雪上加霜 法院“破冰”纾困止纷

2022-08-25 15:02
来源: 本院
作者: 本院

近期,点军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承办法官采用“调解优先、以调促稳”的思路,促成双方和解,护航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2017年,某酒店管理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消防改造工程合同,约定将其名下某酒店消防改造工程以39万元包干价承包给某建设公司。2019年,案涉工程通过消防验收,但某酒店管理公司并未按照约定给付全部款项,至2022年3月仍未结清,故某建设公司以其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双方对案涉工程的尾款分歧较大,始终都未达成一致,同时,某建设公司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裁定冻结了某酒店管理公司的银行账户,双方关系一度陷入冰点。通过庭审,承办法官了解到某酒店管理公司并非不愿支付剩余款项,而是其名下酒店曾因疫情原因多次停业合计超过5个月,且该酒店于2021年被政府征用为新冠疫情集中隔离点,被要求停止一切经营活动至今,客流明显减少,经营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疫情之下,酒店行业确已举步维艰,但某建设公司要回欠款的请求同样合理合法,在此两难情况下,承办法官抓住此前双方合作时间较长、有较好信任基础的特点,充分考虑双方利益诉求,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各方利益的角度出发,主张以调解“破冰”,力求“矛盾最小化、效果最大化”。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与某建设公司多次联系,希望其考虑到双方同为小微企业,在被疫情所困的大环境下,能够秉持“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克时艰”的理念,给对方企业一个喘息之机,待其经营恢复后,再完成还款约定。同时向某酒店管理公司表明,即使有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企业也要遵循诚信规则,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努力克服当下困难,切忌“过河拆桥”。在承办法官情理并重的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当庭签下调解协议,某酒店管理公司同意三天内将尾款付清,某建设公司申请解除保全且自愿放弃违约金赔付,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中,点军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为市场主体尽快渡过难关提供司法助力。坚持“稳”字当头、以“调”促稳,兼顾各方面因素,既依法平等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引导当事人相互扶持、同舟共济,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力确保社会平稳有序,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