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点军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案件。该案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宁担任审判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付向阳带领区纪委监委及乡镇干部等40余人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21年,被告人刘某任某村村委会委员、项目征迁工作专班成员,在协助点军区政府从事项目征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构房屋征迁资料,虚增房屋拆迁面积,套取村集体所有的河滩地青苗补偿款等方式,多次骗取公务财务占为己有,共计价值人民币627498.64元。同时在其任职期间,刘某还为他人在征迁项目审核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86660元。刘某上述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切实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在最后陈述阶段,刘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条理清晰,高效严谨,旁听人员紧跟庭审节奏,深入案情,感受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点军区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通过“零距离、面对面”观摩庭审,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生动课堂,教育引导旁听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达到了“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教育效果。下一步,点军区法院将进一步创新廉政教育形式,丰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载体和方式,持续提升清风正气,推进清廉法院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