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执不休,不如各退一步,好聚好散…近日,点军区法院通过“法院+人民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2001年,赵某(女)与周某(男)经人介绍认识恋爱,并于同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周。后因家庭琐事夫妻感情破裂。2020年,双方长期积攒的矛盾一度激化,互不相让,分居至今,赵某故向法院起诉离婚。
收案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了卷宗,发现简单的判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问题,反而会加剧对立情绪、激化矛盾,遂电话联系双方,尝试以“调”为先,修复家庭关系。但赵某离婚意愿坚定,认为周某对家庭疏于关心,且嗜赌成性,不愿再与其生活下去。
庭上,双方诉说着婚姻生活中的不满,但法官发现即使二人矛盾积怨再深,只要提起儿子小周,言语之间不减爱惜之情,便以此为“突破口”,从有利于子女发展的角度,一步步弱化矛盾焦点,双方终于同意调解,但就两套还建房财产分割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通过“法院+人民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和解。“夫妻情谊虽已不再,但亲情不改,与其争执不休,不如为了孩子的未来,心平气和,一别两宽……”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法官趁热打铁,针对原告的诉求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留的其它问题提出合理调解方案。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和人民调解员的适时劝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赵某与周某自愿离婚,周某将名下享有的安置房份额赠与婚生子小周。至此,这场离婚纠纷成功化解。
家事调解是法、理、情相互交融的艺术。点军区法院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始终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深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