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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枫”景│“3小时”破镜重圆记

2024-06-11 09:05
来源: 本院
浏览: 392作者: 本院

“法官,我不想过了!”这天上午,桥边法庭调解室,一中年男子愁容满面,诉说着对婚姻生活的不满。

“先别急,坐下慢慢说!”法官放下手中的卷宗,赶忙询问情况。该男子的姐姐和女儿情绪较为激动,声称两人过不好了,必须要离婚,但询问该男子具体缘由时,他却一直支支吾吾未明确表态。

正所谓,家事纠纷剪不断,理还乱,可越是涉及家事纠纷,越要法官从中调和,“理”清这千千结。法官翻阅该男子带来的卷宗材料,得知双方系再婚重组家庭,虽曾多次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但最后都没有离成,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没有破裂,存在和好的可能。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法官决定上门了解一下情况。

“屋内陈设整齐,干净舒适,这二人平常一定费了不少心思。”刚落座,兴许是平常缺乏沟通,二人“苦水决堤”,将心中不满和盘托出,法官在一旁耐心倾听,发现双方矛盾多数为家庭琐事,即使略有争吵,但仍心系对方,这更加坚定了法官“以调促和”的决心。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一个巴掌拍不响,谁家的锅碗能不碰撞呢?遇到问题要互商互谅、互相包容,不能遇到困难就提离婚,这也是对家庭的一种不负责,你们一路走来不容易,许多事情要多加沟通,而非放任矛盾扩大不去解决。”法官情理结合的一番话,让双方情绪逐渐缓和。

随即,法官帮助他们回忆从前相处,以及共同生活、共同经历的情景,体会从前的深厚感情,双方终于答应和好,并各自承诺以后遇到问题要好好沟通解决。离去的时候,该男子主动对法官说,“希望以后不再为这些家庭琐事来找法官了,两个人一定好好过!”。

走出该户后,法官看了下时间,“他们只要能够好好生活,这3个小时还是值得的!”。

唯有“和顺亲善知良俗”方可“齐心携手家和睦”。桥边法庭通过诉前调解“以调促和”,成功让一个家庭“破镜重圆”重归于好,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构建和谐家庭的真实体现,更是坚持和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