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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审理,当庭宣判

点军区法院快拳出击打击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罪

2021-12-24 17:34
来源: 本院
作者: 本院

12月23日,点军区法院到被告人陈某家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鉴于被告人陈某因患病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难以到庭接受审判,故案件合议庭为陈某指定辩护律师并当即决定到其家中现场开庭,寓教于审开展禁毒法治宣传。

2019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陈某多次在家中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和甲基苯丙胺(冰毒)。2021年8月2日下午15时许,陈某容留他人在家中完成毒品交易后共同吸食毒品麻古、冰毒,被公安民警现场查获。经甲基安非他明检测试剂检测,陈某等人尿检结果呈阳性。

2021年11月23日,点军区检察院以陈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点军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12月23日带领公诉人、指定辩护人到陈某家中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考虑到陈某长期卧病在床,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社会危害性较低,且陈某到案后认罪认罚,在开庭过程中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亦无异议,经合议庭评议后依法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一旦染毒,终身戒毒;一人染毒,全家受苦。此次特殊的“家中”庭审,既是对涉毒犯罪分子的一次严厉打击和有效威慑,也是对普通群众的一场深刻教育和法治宣传。点军区法院将切实履行禁毒工作职责,不断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切实筑牢禁毒“防火墙”,为全区禁毒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