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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层高“缩水”谁来偿?

2022-12-05 14:49
来源: 本院
作者: 本院

眼见交了房,层高却缩了水,这该如何是好呢?近日,点军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以“巧办法”消弭“大麻烦”!

2021年5月,巩某、陈某通过中介公司的介绍到宜昌市某置业公司开发的楼盘挑选商铺,销售人员介绍商铺的层高均为4.75米以上。在此前提下,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巩某一方也按约付清了购房款。但等到2022年5月交房时,二人到现场查看,发现商铺层高仅为3.8米,无法实现购买商铺的使用目的。双方协商未果,二人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法庭上,双方当事人都愁云密布。原告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被告则表示此前并不知情,且除案涉门面外,四周门面皆为4.75米以上,并非主观故意隐瞒层高。

了解案情后,法官考虑到被告方为企业,一纸判决或不利于企业长久发展,且原告有门面经营的实际需要,结合前期沟通中发现双方矛盾尚有回旋余地,遂迅速转变思路,提出了将“退房”巧变“换房”这个省时、省力又省心的好办法。随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制作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解除原先签订的合同,巩某一方重新挑选了合适的门面,并与该公司签定购房合同,案涉双方皆大欢喜。

“既然双方之间的矛盾没有达到不可调解的程度,那么法院作为公正、中立的中间方进行调和则是最佳方案”,承办法官如是说。此次调解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使企业能够平稳经营、避免损失,是“以调代判”促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法官提醒: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购房人不仅要注意签订主体、房屋位置、面积、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常规内容,更要对房屋层高、附近物等隐形内容多加重视;开发商也要积极复校填空内容,避免类似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