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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实施细则(试行)

2023-04-10 09:40
来源: 本院
作者: 本院

根据《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站式执行事务服务窗口建设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执行质效,实现执行事务集约化、流程化管理,根据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群众执行服务体验为着力点,立足于集约化、流程化管理配置,设立执行事务中心,打造“规范、阳光、高效、便捷”综合执行服务平台,提升执行质效,实现涉企执行事务“一站式办理、 一条龙服务”,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

二、重点任务

建立执行事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工作中的“事务性工作”全部分配至执行事务中心进行集约化管理,按照执行一站式办理的工作流程,设立执行立案、涉企绿色通道、集中查控、案件管理、集约送达、终本约谈、案款管理、执行信访窗口,保障执行事务一站式办理,环节事项全覆盖。

(一)规范执行立案,建设立案收转“一站式”

设立专门的执行立案窗口,现场对当事人的立案材料进行校验,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是否齐全,是否对财产进行保全。校验完毕后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通知当事人更改、补充。对财产明确或有明显财产线索的案件做到现场立案,及时处理。在立案接待的过程中,及时向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告知执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明确向对方说明执行风险,送达执行风险告知书等制式材料。对当事人提交的其他涉执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对收取的材料进行甄别、分类、登记,分流至相应的处理部门和团队,对分流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二)开辟绿色通道,建设涉企事务办理“一站式”

开辟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涉市场主体事项的接待,根据事项内容进行甄别、分类,及时分流到相关的部门和个人,实时跟踪流程流转情况,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减少涉市场案件中间周转环节,提高案件流转效率和办理效果。

(三)集约财产查控,建设查询反馈“一站式”

及时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进行网络初次查询,完成对被执行人的线上财产查控工作,将案件的签收分配、繁简分流、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格式化文书的工作集中处理,优化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同时,通过短信等形式将执行立案、财产查控各个阶段的重要节点信息推送给当事人。

(四)案件繁简分流,建设案件管理“一站式”

根据集中查控后反馈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由专人负责将执行案件分为速执案件(简案)和精执案件(繁案),对简案速执,繁案攻坚。原则上速执案件(简案)30个工作日内结案,精执案件(繁案)3个半月内结案(法定期限6个月)。针对涉企案件,采取“双分类”的举措,将涉商业银行、涉绿色重点保护、涉小微、涉建筑工程、涉小额贷款、涉中小投资者等涉企案件从常规案件中分流,成立专门的涉企执行团队负责该类案件执行,对涉企案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定期与涉案企业加强联系、沟通,建立涉企执行案件的绿色通道。

(五)规范集中送达,建设文书送达“一站式”

安排专人负责对执行案件中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程序性文书的集中送达,对当事人身份情况、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明确的案件进行直接送达;对审理中缺席判决、当事人下落不明等信息不全导致不能有效送达的案件移交相关实施团队。

(六)落实终本管理,建设执行约谈“一站式”

安排专人接收终本后申请人提交的有初步线索和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有新的财产线索要求恢复执行的材料,接收后移交相应的执行团队,并对后续的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当事人。同时严格落实终本案件的管理,依法穷尽必要合理财产调查措施,必须使用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核查财产情况。严禁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七)强化“一案一账号”运用,建设案款管理“一站式”

完善执行案款管理新模式,全面运用“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加强案款冻结、扣划、发放各环节管理,确保执行案款收支全程留痕,严禁脱离系统监管。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告知退款需提交的材料、必经的流程、退款时限等事项,接收退款材料并负责对接案件承办人,确保退款事宜在规定时间一次完成,及时兑付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线上线下双推进,建设执行信访“一站式”

各类执行信访工作,由执行局一站式管理。线上,通过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定期对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信息公开,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查询,了解到我院执行信访工作的最新进展也可以通过挂网信访的方式向我院执行工作提出建议。线下,在执行事务中心设置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当事人可以直接到信访接待室与办案法官实时对接,也可以通过电话、 邮寄等方式向我院寄送信访材料。同时,充分利用我院矛盾纠纷调解室,提升接待实效,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推动问题得到实质化解。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3日